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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可持續發展政策

 

高明公司是一個負責和具進取心的工程承辦商,秉承為公司本身和其他持份者創造永續價值,我們決意把握機遇、發掘當前社會、經濟和自然環境的急劇變革所衍生的業務發展機會,當然,我們同時也要積極面對和管理一些因此而引起的風險。為了實踐以上的目標,全體管理層及員工須全力擔當積極的角色,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同心戳力,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本公司全體管理層及員工作出以下承諾:

 

推行和定期但不少於每年一次檢討公司的品質、安全及環保政策;  道德、人道和勞工的權益政策;  商業行為守則,和相關的管理制度,從而保證 :-

 

  • 我們提供的貨品和服務是物超所值 – 有頂級質素的表現及使用時既安全又環保

 

  • 我們編排的施工流程,無論在社會責任上和道德上都會充份照顧工作群體

  • 我們的供應商、分判商和業務伙伴,在與我們有實質業務往來時,也遵守本公司的政策和商業行為

 

  • 實踐透過資源上的合理節約,循環再用和優選,從而促進公司長遠的業務增長

 

  • 與客戶、供應商、分判商及業務伙伴維持開放和聯繫達至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可持續發展政策
​尊重道德、人權和勞工權利政策

 

高明支持及尊重個人及工作團體的權利,即:

居住權

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

表達意見及言論自由

結社自由

禁止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

禁止奴隸或奴役制度

 

高明承諾

  • 尊重和遵守公司業務所在地之所有適用法律及守則

  • 尊重和維護道德標準及原則,如保密、公開及公平競爭、反賄賂及反貪污

  • 在童工、強制勞工、健康與安全、工資與工時、歧視、紀律及結社自由等範疇,都是基於以下的人權和勞工權利守則/宣言/契約致力尊重及支持:

-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 國際勞工組織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

- 經濟組織跨國企業指南

- 聯合國全球契約

 

高明確認公司活動對僱員、客戶、工作伙伴、供應商、承建商、分判商、及社會的影響有直接責任。在進行商業活動時,我們致力堅守高明業務行為守則、其他內部政策和程序,以維護道德原則及保護人權和勞工權利。同時高明亦會尊重及遵守客戶所指定之工作守則並不會違反此政策。

​尊重道德、人權和勞工權利政策
​反貪污及誠信管理政策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本集團」)  禁止一切形式的賄賂及貪污行為,秉持廉潔守正、誠實正直的精神經營業務,嚴禁貪污。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反貪污及誠信管理政策(「本政策」)、相關的工作指引及商業行為守則。本集團亦鼓勵業務合作夥伴遵守本政策的原則。

  • 本集團及所有員工必須遵守香港的《防止賄賂條例》(第 201 章)及《競爭條例》(第619 章),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經營業務時亦須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例。

  • 本集團不容許員工向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人士或機構索取或接受由該等人士或機構提供的利益。假如獲得批准接受有關利益,則另作別論。

  • 本集團禁止所有員工在與客戶、供應商、分判商或任何業務合作夥伴進行任何形式的業務往來時,向其職員或成員提供利益,以及禁止所有員工向任何機構
    的成員提供利益(不論是直接或經第三方間接進行),意圖影響他們與本集團進行業務往來時的決定。 

  • 本集團屬下員工必須避免接受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的單位所提供的奢華或頻密款待。

  • 本集團要求所有員工避免陷入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情況。假如無法避免,有關員工須向本集團申報,由本集團將決定緩解該衝突的行動。 

  • 本集團禁止所有員工在未經授權下披露任何機密資料,或不當使用本集團資料。 

  • 本集團設有內部通報機制,供員工查詢有關誠信的事宜,並舉報可能違反反貪污及誠信規定的個案。本集團接獲舉報後會從速處理,而且絕對保密。 

  • 本集團嚴禁向真誠地舉報可能違反反貪污及誠信規定個案的員工,或參與有關指控的研訊/調查人員報復。

  • 任何違反反貪污及誠信規定的員工將面臨內部紀律處分,包括終止聘用及/或轉交相關執法機構處理。 

  • 本集團致力與價值觀相同、秉持相近反貪污及誠信標準和重視商業道德的夥伴合作。 

  • 本集團制定及維持合適程序以持續識別、分析及評估與反貪污及誠信相關的風險。 

  • 本集團定期進行內部審核,以及制定一套合規核對表,以確保本集團的反貪污及誠信管理系統得到妥善有效的實施和維護。 

  •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負責監察和定期審閱本政策,以確保其相關性和有效性。 

反貪污及誠信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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